(六)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新时期重点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处理本市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协调组织工作,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
(八)承担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承担对全市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职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信访办设11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保卫、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二)来信办理处。
负责受理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来信和传真;负责分析排查、协调处理群众重要来信和传真事项;将群众通过来信和传真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准确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区县及市属相关单位交办来信事项,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指导检查基层信访部门办理来信业务工作;负责接听群众查信电话,解答相关事宜。
(三)网上信访办理处(投诉受理办公室)。
负责办理“市长信箱”的有关工作,并将电子邮件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准确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办理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交办的投诉事项;负责向区县及市属相关单位交办网上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指导检查基层信访部门办理网上信访业务工作。
(四)来访接待处(对外联络协调处、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
负责接待、分析排查、协调处理群众到市委、市政府的来访,将群众来访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准确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外地在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中北京方面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本市群众到中央国家机关的上访问题及到重点地区的非正常上访问题;向区县及市属相关单位交办群众来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指导检查基层信访部门接待来访工作、处理非正常上访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工作。
(五)综合调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