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行政服务大厅和机关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协调“首都教育热线”相关工作。
  (二)组织处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指导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会同市委组织部指导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和局级直管单位党委、纪委换届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和局级直管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承担党内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参加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市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推荐选举工作。
  (三)干部处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关于干部、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教育系统市委管理的干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协助做好干部的审查、监督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中央及有关部委负责双管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协调、指导本市教育系统的人才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处级单位处级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北京地区教育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四)宣教处
  负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机关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组织;指导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北京地区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负责本市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
  (五)统一战线与群众工作处
  负责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在北京地区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本市教育系统统战工作的意见;指导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做好统战工作;负责北京地区教育系统全国政协委员、常委和市政协委员、常委人选推荐工作;负责联系民主党派及北京地区教育系统工会、妇女工作。
  (六)基层联络处
  负责联络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和区县教育部门,对各教育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情况,对本市教育改革发展、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督促;指导区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基层党组织建设。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