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实施方案(2009-2012年)的通知


  (五)加强普及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普及标准化知识,宣传我省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新成果,推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先进典型,促进企业立标准、创品牌,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组织好“质量月”、“世界标准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科普日”、“科普周”等主题活动,通过举办标准化论坛、学术交流及公众标准化知识普及等不同层面的活动,提升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扩大标准化工作的影响力。

  附件:
  安徽省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

重 点 工 作

牵 头

责任单位

协同配合单位

  

一、实施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推进工程

1

积极推动我省优势龙头企业、科研机构参与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其活动,争取国际标准化组织中的话语权。

省质监局、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行业协会等。

2

积极申报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到2012年末,全省争取申报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30个。

省质监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农委、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相关行业协会等。

3

加大标准研制力度,到2012年末,争取主导或参与新制(修)订国家标准的数量超过120项;制(修)订省地方标准1000项以上。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

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行业协会等。

4

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到2012年末,力争全省规模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80%以上;全省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

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质监局、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财政厅、相关行业协会等。

5

建立以技术标准为核心,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到2012年末,中国名牌产品、安徽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并通过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争创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0家。

省质监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农委、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相关行业协会等。

6

积极开展标准项目研究,组织有竞争力、技术含量高、符合国家发展要求(如食品安全、节能降耗、节能减排等)的项目申报国家标准科研项目、省科技攻关项目,积极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科技成果奖”等。

省质监局、省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农委、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行业协会等。

  

二、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突破工程

7

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建立包括收集与反馈系统、调查系统、分析系统、研究与咨询系统在内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防范和应对体系。

省质监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商务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相关行业协会等。

8

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传递网络。以报纸、网络等为载体,建立基本覆盖全省主要出口企业的信息传递网络。

省质监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商务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相关行业协会等。

9

完善“WTO/TBT”信息资源数据库。在国家三大信息资源数据库(技术标准数据库、技术法规数据库、WTO/TBT-SPS通报数据库)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我省WTO/TBT技术标准专题数据库,提高WTO/TBT专题技术标准数据库在全社会的应用水平。

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

  

三、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示范工程

10

到2012年末,力争建立3-5个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示范市。

省质监局、省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合肥、芜湖、蚌埠、马鞍山、铜陵、淮南、黄山市政府等。

11

到2012年末,培育30家具有自主创新优势的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企业。

省创新办、省质监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12

到2012年末,扶持5-6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企业。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财政厅等。

13

到2012年末,建立120个国家级、10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和50个农产品标准化批发市场,建设200个省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40个标准化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省质监局、省农委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14

到2012年末,力争开展10个国家级、组织开展100个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培育一批现代物流、金融、行政审批、商贸流通、餐饮旅游等服务标准化示范企业;建立绿色饭店、标准化服务社区等300个。

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

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务服务中心等。

 

四、建立健全农业(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15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到2012年末,新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200项以上。

省农委、省质监局

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等。

16

以食品标准为重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备案的管理;建立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安全质量溯源的标准化体系。

省卫生厅、省质监局

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

17

建立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体系和动植物防疫体系,制定农产品市场准入技术要求、农业投入品风险评估技术要求、环境和动植物安全风险评估要求等;推广和实施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标准;积极推广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认证),到2012年末,通过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企业达到60家。

省农委、省林业厅、省质监局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五、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技术支撑体系

18

加强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全省标准信息资源,建立以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为龙头,覆盖全省的标准信息服务网;加强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围绕安徽经济和社会发展,建立以安徽(国家)农业标准化与检测中心、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国家级、省级检测机构为龙头,联合全省专业质检机构,覆盖我省主要工业产品和农产品检测、标准验证网络。

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农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六、建立健全标准化法律法规体系

19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完善标准化地方法规和规章体系,到2012年末,形成较为完善的标准化政策法规体系;根据国家标准化战略发展要求,报请修订《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安徽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安徽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和规章。

省质监局

省法制办等。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