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2013年)》的通知
(沪教委职〔2009〕30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了进一步贯彻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我委制定了《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201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2013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四日
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2013年)
为了进一步推进本市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适应上海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需要,根据《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以及《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沪府发〔2006〕10号)的精神,现就2009-2013年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提出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形成具有全国领先水平和经济发达地区特征的现代职业教育新局面。
要坚持面向市场,面向经济,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以促进学校增强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力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教学改革的领导和管理,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遵循因材施教原则,突出教学过程的应用性和实践性,推动理论与实践、文化基础与专业技能和学习做人与学习做事的结合。始终坚持育人为本,深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继续推进专业、课程及教材改革和建设,积极进行制度和机制的创新,继续完善教学的基本管理,大力推进教学保障条件的建设,实现中等职业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