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加强外资转制法人银行公司治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沪银监办通[2009]156号)
上海各外资法人银行(含筹):
为进一步明确外资转制法人银行公司治理的监管要求,促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银监会制定印发了《
加强外资转制法人银行公司治理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现将《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请你行认真组织学习,对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开展自查,对现行治理架构中同《指导意见》要求不符的做法,应提出改进意见和整改完善计划。
二、请你行将《指导意见》内容、对照自查结果、改进意见及完善计划及时报董事会及股东,相关改进行动应获得董事和股东的积极参与。
三、请你行于10月底之前将对照自查结果、改进意见以及整改完善计划上报我局,如需报董事会、股东批准,相关材料亦应于董事会、股东审议通过后上报。
四、其他非转制的外资法人银行参照《指导意见》有关内容执行。
附件: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
加强外资转制法人银行公司治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二00九年九月二日
各银监局:
随着法人导向政策的实施,已有25家外国银行将其在中国境内分行转制为外资法人银行,同时,不断有新的外国银行提出转制申请。为进一步明确对外资转制法人银行公司治理的监管要求,促进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现将《
加强外资转制法人银行公司治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请相关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外资转制法人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