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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湖南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湖南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
(湘财综改〔2009〕3号)


各市(州)、县(区)财政局、农办(农民负担监管办)、农村综合改革办:

  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 2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批复湖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函》(国农改[2009]7号)精神,现就我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基本原则:一是农民自愿,量力而行。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充分考虑农民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受能力,处理好农民筹资筹劳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和新增乡村债务。二是民主决策,村民受益。财政奖补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政府投入和村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确保农民群众直接受益。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总体规划,优先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项目,提高项目实际效果。选择基础较好的村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四是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项目议定、村民表决、筹资筹劳和奖补资金、项目预决算等都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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