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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四)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以省人民政府名义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事项的有关请示、报告;负责起草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稿和省人民政府重要政务工作的领导同志讲话稿以及相关综合性文稿;围绕省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194名。其中厅级领导职数: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1名、政府副秘书长8名,办公厅副主任5名,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研究室主任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5名(含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名、研究室副主任2名、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41名。

  五、其他事项

  (一)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

  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是具有统战性、咨询性、荣誉性的工作机构,正厅级。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承办参事、馆员的遴选事务,支持参事、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参事围绕省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真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政议政;组织馆员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进行文史研究和诗书画创作等活动;承担港澳台特聘馆员的组织联络工作,开展与其他国家(地区)政府咨询机构的交流和合作;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参事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与交流合作处合署)。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保卫等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开展与其他国家(地区)政府咨询机构的交流和合作。

  2.参事业务处。

  组织参事围绕省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真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政议政;承办参事室刊物的编辑管理工作;组织参事列席有关会议和开展统战联谊活动。

  3.文史业务处。

  组织馆员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开展文史研究和诗书画创作等活动;承办文史馆学术书籍和刊物的编辑管理工作;组织馆员列席有关会议和开展统战联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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