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迎国庆保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渝安监〔2009〕209号)
各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
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229号)和全国安全生产检查部署动员视频会精神,为确保国庆60周年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定于9月份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检查《国务院安委会
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2号)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229号)的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排查治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庆60周年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储运、冶金、有色、建材及地质勘探企业和单位。
三、检查内容
1.各区县(自治县)及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市政府〔2009〕1号、2号文件和市政府办公厅〔2009〕45号文件的情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工作情况。
2.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专项整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