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庭审司法礼仪的培养。要切实加强一线法官庭审礼仪的规范和养成,引导法官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认真、耐心地听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意见,确保庭审公平与公正;要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不得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确保庭审规范与理性;要按要求着装,遵守法庭规则,并监督法庭内的所有人员遵守法庭规则,保持法庭的庄严,确保庭审严肃与有序。
加强司法礼仪规范建设。紧密结合干警实际,制定本院的司法礼仪规范,细化司法行为标准,明确司法礼仪中的法言法语、文明用语以及法官忌语,规范法官着装和仪态,使之成为衡量法官司法礼仪优劣的“标尺”。加强对法官司法礼仪养成的监督,通过设置司法形象“风采镜”、司法礼仪“监督箱”等方式,促进法官司法礼仪的日常养成。将法官司法礼仪养成情况列入法官的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不断提升法官司法礼仪修养,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以提升法官司法能力为目标,推进法院学识文化建设
构建学历教育平台。切实抓好本科学历主体教育,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硕士、博士等高层次学历教育,确保2010年底全省法院干警中具有法律本科或以上学历的达75%,50岁以下法官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达到100%,具有硕士、博士学历的法官比例有大幅增长。加强对学历教育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学历教育取得实效。
构建岗位培训平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培训计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岗位培训和专项培训,逐步实现从知识型培训向能力型培训、从普及型培训向专业型培训,从临时性培训到规范化培训的转变。要切实加强培训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法官培训登记制度和档案制度,促进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发展。
构建理论研究平台。切实加强基础法学理论和应用法学理论研究,通过举办专题学术研讨会、开展学术交流、典型案例研讨、经验文章交流,提升法官的理论素养和学术水平。要充分利用《法庭》杂志、全省、全国法院优秀论文评比活动等平台,采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等措施,鼓励干警撰写学术论文,提升法院的整体调研水平。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确保调研成果真正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司法政务管理提效、法院科学发展提速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构建人文教育平台。通过举办历史、哲学、文学讲座、诗书画影作品展览等活动,引导干警不断提升文化品位和精神境界。广泛开展 “读书·思考·进步”活动,引导法官多读书、读好书、用好书,使读书成为干警的日常习惯和人生追求,不断丰富干警的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使法官群体不仅具有法律文化、法院文化的鲜明特征,同时也具有社会人的现代、文明、德化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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