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营造浓郁文化氛围为要务,推进法院环境文化建设
加强法院办公环境建设。法院办公场所的建设要突出坚实、崇高、庄重、威严的特征,充分体现法院的功能作用和职业风格,避免标新立异和豪华奢侈;按照“功能齐全、布局规范、设施先进、外观庄严”的原则,合理设置审判场所和办公区域;科学配置办公设施,增加法院办公科技含量,改善交通、通讯、办公条件,努力为广大干警创造便捷舒适、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
加强法院表象文化建设。各级法院应在法院显著位置题有“三个至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等体现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工作主题以及法院院训等文字,构建政治表象文化;因地制宜设置独角兽、
宪法墙、法官誓词等职业标志,构建法律表象文化;在办公走廊、电梯内悬挂廉政格言警句,开展廉政宣传板报巡展,在内网首页开设廉政文化专栏等,构建廉政表象文化。
加强法院文化长廊建设。充分利用审判、办公场所的公共空间设置法院文化长廊,介绍中外法律文化以及本院的重大事件和光辉历程。在办公楼悬挂法官书画摄影作品,举办主题展览,营造浓厚的艺术文化氛围。本着立足现实,量力而行的原则,建立院史馆、图书馆、荣誉室、展览馆等文化场所,为基层法庭配备法庭书架,积极搭建文化建设平台。
加强“两个文明窗口”建设。切实加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坚持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努力在强化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措施,拓展服务载体,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成为方便群众诉讼、密切群众感情、展示法院形象的“亮点工程”,争当“两个文明窗口”建设全国法院排头兵。
(五)以建设精品文化为关键,推进法院特色文化建设
建设法院精品文化工程。积极创作和宣传反映广东法院改革进程、彰显法官精神风采、具有浓郁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艺作品。坚持举办法院廉政文化节、法官文化节、法院春节晚会、法官读书月等特色活动,创新发展法院文化建设的“品牌项目”和“拳头产品”,继续发挥广东法院优秀文艺作品在全国法院系统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加强文体协会建设。立足单位实际和干警文化需求,成立合唱团、球类、摄影、书法等机关文体协会,制定协会章程,明确活动制度和具体负责人,将文体协会建设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的发展轨道。以文体协会为依托,通过举办运动会、读书月、文艺汇演、业余兴趣小组等形式,定期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