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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象山县涂茨镇干门港青湾山石场采矿权延续的批复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象山县涂茨镇干门港青湾山石场采矿权延续的批复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延长象山县涂茨镇干门港青湾山石场开采期限的请示》(象土资〔2009〕7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象山县涂茨镇干门港青湾山石场采矿许可证证号:C3302252008097130000694,有效期为2008 年9月至2009年7月。考虑到奥运期间停止炸药供应及工程涉及的政策处理量大等实际原因而导致工程未能按期完成,同意你局对该采矿权延长4个月的申请,有效时间延长至2009年11月。请你局督促采矿权人在开采过程中遵守有关承诺,并做好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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