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解放思想,做勇于创新的表率。要按照胡锦涛同志“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的要求,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作为应对新情况、新挑战,推动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变革思维方式,坚决破除盲目乐观的自满意识、不合时宜的封闭观念和墨守成规的僵化思维,着力研究那些超越于传统经验之上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推动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要积极鼓励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开展警务创新,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基层集聚,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保护基层开展警务创新的积极性,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民警投身到创新实践中去,促使民警人人成为创新主体,努力在全警营造浓厚的创新工作氛围。
四、坚持转变作风,做务实干事的表率。要健全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市局党委成员每年要围绕一、两个事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增强公安工作的科学性和预见性。要进一步健全市局党委联系指导制度,局党委成员每人联系一个县(市)区局和一个基层派出所,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寻策问计,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切实找准存在问题和症结,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市局党委成员每半年召开一次分管部门民警代表座谈会,倾听民警呼声,征求民警对市局党委班子和市局机关建设以及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要严格落实市局党委抓工作落实的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督办、检查、评价、奖惩“四位一体”的抓落实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工作的执行力。
五、坚持反腐倡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牢记“两个务必”,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领导就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领导就是奉献,做到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讲操守、重品行、做表率,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廉政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把市局党委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勤政廉政的坚强领导集体。进一步完善公安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