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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委关于推进我市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实施意见

  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各方面技术力量支持农房建设,鼓励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人员主动向农户提供自建房技术服务。各地要有计划地组织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和勘察设计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为广大农村建房户提供技术服务。

  五、加强监督管理,推行农房勘察设计制度

  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7〕18号)等有关规定,大力推行农房勘察设计制度。建设多层和小高层农民公寓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农民自建房可委托设计,也可选用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建筑设计标准图集。选用标准图集的建房农户,应委托专业设计单位或设计人员结合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对设计施工图纸进行调整确认。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部署,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要以半年度为周期,总结好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并按时上报我委。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与镇(乡)、村结对情况汇总表

  市(县):

镇(乡名称)

村名称

设计单位

备注

××镇(乡)

××村

  

××村

  

××村

  

××村

  

××村

  

××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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