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期间,各级假日办必须做到: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坚持24小时值班;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各级假日办与成员单位之间的通讯联络要保持畅通;各设区市及列入全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各重点旅游城市、旅游景区假日办与省假日办的通讯联络要保持畅通,确保黄金周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六、及早启动假日旅游相关工作机制
各地要按照假日旅游协调工作规则,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密切协作,上下联动,提高工作效能,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务必在2008年9月16日前完成如下工作:
(一) 各设区市假日办和列入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旅游城市、景区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有条件的重点旅游城市和重点景区向社会公布旅游咨询电话。
(二) 将本地区假日旅游市场的预测情况、准备工作、有关工作建议等报送省假日办。
(三)请各设区市假日办及我省列入全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各重点旅游城市、旅游景区将贯彻本《通知》的情况,以及“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值班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系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各级假日办(或当地旅游局质监所)的旅游投诉电话及负责人、联系人姓名、职务一并传真报省假日办。
电话:0791-6212837、6214998 传真:0791-6227860
电子邮箱:jiari@jxta.gov.cn
特此通知
附表:2008年“十一”黄金周各级假日办值班投诉通讯名单报送表
二00八年九月十一日
附表:
2008年“十一”黄金周各级假日办值班投诉通讯名单报送表
设区市/重点景区(点)假日办:
重点旅游城市人民政府/
景区(点)所在地政府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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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办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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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办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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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办“十一”黄金周
值班负责领导姓名、职务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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