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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国庆中秋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国庆中秋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徐政发〔2009〕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国庆、中秋两大节日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国庆60周年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2号)要求,市政府决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检查今年以来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要坚持单位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地方检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力争通过扎实有效的行动,切实排查治理一批安全隐患。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9月1日-9月15日)。由各地、各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活动,并按照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第二阶段为抽查阶段(9月16日-9月21日)。由市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对各地及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单位进行抽查。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促检查。

  第三阶段为督查阶段(从9月22日-9月30日)。由市政府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和分管职责范围的重点单位进行督查。

  三、检查内容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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