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各县区东营经济开发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二00九年八月一日 东政字〔2009〕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东营市能耗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东政办发〔2008〕22号)要求,以及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东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2008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和确定的各县区、东营经济开发区“十一五”后3年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东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08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2008年,各县区、东营经济开发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
节约能源法》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节能作为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作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重要措施,各项节能工作取得新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经考核,广饶县、东营经济开发区、垦利县、河口区、东营区和利津县均为超额完成等级。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2008年,各县区和东营经济开发区都完成了与市政府签订的万元gdp能耗降低目标。其中,降幅超过目标比例较大的有广饶县、垦利县、河口区。各县区、东营经济开发区都完成了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万元gdp取水、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年度目标。除利津县外,其他都完成了万元gdp电耗年度目标。
从“十一五”前3年进度看,完成进度目标60%以上的有东营经济开发区(98.49%)、广饶县(74.73%)、垦利县(65.81%)、利津县(63.53%)、河口区(63.15%)。东营区完成了57.75%,未完成“十一五”前三年万元gdp能耗下降进度。
(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1.节能降耗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一是节能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县区、东营经济开发区都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部门分工和职责,节能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二是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县区和东营经济开发区相继出台了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能耗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节能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得到加强,各项政策措施更加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