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就业服务系列活动落实情况,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共同开展活动情况;
4.区县就业资金筹集、支出和结余情况。
5.贯彻落实就业政策过程中创造的新经脸、新做法。
6.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需要解决的问题。
7.区县完善促进就业工作机制情况,开展就业扶持政策宣传情况。
(二)指标落实情况
1.区县新增就业、安置就业困难群体等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2.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月度进展情况。
3.准确掌握失业人员情况,并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1.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包括: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自主创业政策落实情况,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管理和就业情况;青年就业见习计划落实情况;困难高校毕业生特别是离校后滞留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情况等。
2.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情况。具体包括。通过扶持政策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数量。
3.农民工就业政策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包括: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转移就业的情况,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中遇到的困难、需要解决的问题,农民工返乡创业以及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等。
(四)政策落实工作评估
1.对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政策落实效果的评估。
2.四季度做好工作的打算。
3.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实的意见和建议。
(五)基层平台情况
1.就业服务和街镇、社区平台机构、人员情况;
2.基层平台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台帐,便民服务情况。
五、工作方式
督查活动采取区县自查与市里督查相结合、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了解面上情况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区县自查的基础上,由督查组对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督查的主要方式:
(一)听取汇报,了解全面情况。听取区县的综合汇报,听取有关职能部门的专项汇报,了解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深入基层,检查基础工作情况。深入职业介绍和培训机构、企业和街道、社区,通过考察现场工作,查阅政策文件、工作台帐和统计报表,以及企业、社区和下岗失业人员申请扶持政策的凭证等,检查基础工作情况。
(三)直接访谈,核查工作实际效果。分别召开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人员、企业等方面代表座谈会,了解掌握政策落实情况,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整改,提出督查意见。在每个区县的检查工作完成后,由督查组对当地自查情况和督查情况进行评估,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进一步整改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