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国能单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国能单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鲁价格发〔2009〕148号)


国能单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能单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国能单字[2009]0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该项目的实际电价补贴和价格试行情况,核定你公司2.5万千瓦秸秆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试行期满后仍按每千瓦时0.796元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