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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1、工程名称:                                 

  2、分包合同内容:
  2.1本合同分包范围:                                                                             
  2.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                          
                                           
                                            
                                            
                                            

  3、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4、合同价款总额     元(人民币),
  大写                     元。

  5、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天数为:     

  6、劳务作业人数:         人。

  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 (合同专用章 )     承包人: (合同专用章 )
  地   址: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9、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9.1 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完成后,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9.2 上款所述结算程序完成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
  9.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4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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