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合同价款;
(2)工种工日单价;
(3)综合工日单价;
(4)建筑面积综合单价。
28.2 分包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
。
28.3 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为 ,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调整标准为
,调整依据为 ,调整程序为 。
28.4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除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及依照本合同28.3条约定的价格调整的因素以外,不再调整。
28.5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
合同价款中包含
,其中人工费 元。
28.6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工日单价为: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 元;
28.7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综合工日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 元;
28.8 采用第(4)种方式计价的,建筑面积 m2,分包合同价款单价为 元/m2,其中:地上结构 元/m2,地下结构 元/m2,初装修 元/m2,精装修 元/m2,机电设备安装 元/m2,其它
元/ m2;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 元;共
元;
28.9 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为 元/工日,停工、窝工单价 元/日。
28.10 采取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的,
28.10.1 遇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时,双方约定:未形成建筑平米的劳务作业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为 ,计算规则为 ,单价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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