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阳市2009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意见》的通知
(筑府发〔2009〕7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农业局《贵阳市2009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贵阳市2009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控(以下简称“秋防”)工作进行早安排、早部署的要求,及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保障我市的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2009年“秋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分析形势,充分认识做好秋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秋、冬季节是各种动物疫病高发季节,今年以来,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在省内外一些地区相继发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必须警钟长鸣。为此,抓好秋防工作,对于做好我市全年动物防疫工作,有效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当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看,今年仍有大范围散发疫情的可能。春季集中免疫的畜禽目前已逐步接近免疫保护期临界点,感染疫病的危险增加。
各级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警觉,充分认识秋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好秋防工作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及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严阵以待,统筹考虑,周密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秋防工作。
二、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秋季防疫工作
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于2009年9月1日开始,国庆前全面结束。
各区(县、市)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今年我市秋防工作总体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和各项措施,做好组织工作,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