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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2009)

  (四)创新招商方式。

  攻坚行动中,要丰富招商手段,注重招商实效。在大型主题招商、专项招商、网上招商和叩门招商等传统招商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请进来”招商、展会招商和以商招商力度,积极探索园区招商、中介招商和产业链招商等新方式。要突出抓好“五个结合”:一是大型主题招商与叩门招商相结合。要加大小分队叩门招商力度,增强洽谈实效;二是网上招商与“请进来”相结合。要特别重视“请进来”招商,根据来访团组的特点和需求,认真做好项目对接洽谈准备;三是专项招商与中介招商相结合。充分利用驻市外、国外办事机构,以及国内外有影响、有信誉的中介机构,强力推动中介招商的市场化运作进程;四是展会招商与“以商招商”相结合。要突出重视以商招商,不断优化软环境,促进其增资扩股和再投资;五是园区招商和产业链招商相结合。按照“双方共同投入,发挥各自优势,按投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的原则,合作建设新型工业园区。通过引入生产上、下游产品的大企业,带动相关的产业链企业入驻发展。

  (五)加强考核奖励。

  要加强考核工作,加大奖励力度。由市商务局牵头,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定期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攻坚目标完成情况和各部门、产业办在攻坚行动中服务、支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的先进集体、优秀服务单位和先进个人,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引进投资5亿元(5000万美元)以上的签约落地项目,经市商务局审核,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批准对各作战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给予重奖。同时,依据《长春市招商引资中介奖励暂行办法》,及时奖励招商有功人员。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六)优化招商环境。

  建立和完善项目并联审批、告知承诺等制度,强化重大项目的“绿色通道”建设。由市软环境办牵头,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以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为目标,建立全市投资环境监控体系,开展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环境考评工作,加强投资环境的社会监督。

  (七)营造招商氛围。

  新闻宣传部门要对招商引资攻坚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利用长春招商网等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招商项目信息,争取公众参与。调动全民招商热情,提高全民开放意识,形成良好的招商氛围。

  附件:1.全市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行动目标分解表(略)

  2.全市境外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活动安排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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