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在建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
(渝人社发〔2009〕112号)
各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在建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创造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2009年8月25日至9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在建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重点
检查范围为本辖区内所有在建建设项目,重点检查被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项目和曾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承建单位。
二、检查内容
本辖区内所有在建建设项目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三、检查方式
结合前期市城乡建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清欠维稳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09〕117号)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充实一线检查人员,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所辖区域内所有在建建设项目进行认真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自治县)要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按照“维稳属地化”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所有在建建设项目的全面检查,以扎实的工作迎接新中国60华诞。
(二)畅通信息,快速处理。各地要进一步确保举报投诉渠道24小时畅通,对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及时答复,快速处理,对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向投诉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讲明道理,耐心指出解决问题渠道,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掌握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杜绝因工资拖欠而发生堵路、围攻各级政府办公楼等群体事件的发生,同时,对重大集访、严重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