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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机构队伍情况。市、县两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办公设施、交通工具、经费保障情况,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纪检小组建设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步骤

  主要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09年9月4日前)

  各省辖市纪委、监察局负责本次专项检查活动。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下发检查通知,明确检查的内容、方式、步骤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和组织部署等各项工作。

  (二)自查自纠(2009年9月上中旬)
  1.自查以县(市、区)为重点。各县(市、区)要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方式和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全面检查。

  2.各省辖市负责所辖县(市、区)自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并做好有关自查情况汇总和上报工作,各市自查情况要形成专项自查报告。

  3.坚持查纠结合,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三)全面检查(2009年9月中下旬)

  自查工作结束后,省纪委将组织若干检查组,对各地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方法是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检查活动与全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检查验收工作一并进行。

  (四)总结整改(2009年10月上旬)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同时,要做好迎接中央检查组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明确责任分工,合理安排进度,切实抓紧抓实。各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检查活动。市、县两级党委要加强对自查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地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提出检查要点,明确具体任务和标准。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培训,确保检查工作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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