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同意郑州市鹿原职业培训学校收费标准备案的函
(郑价费函〔2009〕64号)
郑州鹿原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收费标准的备案函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和郑州市物价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工作的通知》(郑价费[2008]8号),同意你校培训费按以下标准备案。
一、培训费:
1.数控车床初级(330课时):2200元/人/期;
2.数控车床中级(600课时):3600元/人/期;
3.计算机操作初级(150课时):660元/人/期;
4.计算机操作中级(300课时):1400元/人/期;
5.电子技术初级(机电350课时):1500元/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