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内蒙古、山西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经验
附件2: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登记表
附件3: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1:
内蒙古、山西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经验
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是我国“十一五”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为加强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指导和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包头召开现场会,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介绍了做法和经验。
“包头会议”的精神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要做到“一个统一”“两个结合”“三个创新”。
“一个统一”是: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要统一到《供热计量技术规程》行业标准上来,围护结构改造与供热计量改造同步推动。“两个结合”是:行业标准和地方实际相结合,政府指导和群众意愿相结合。在节能和节钱两个方面都到位,保障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三个创新”是:以分户计量和按用热量收费为核心,在技术上、改造模式上、政策和管理上进行创新。
各地区、各部门要形成合力,不推诿、不埋怨、不拆台,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推进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调动热力公司、业主的积极性,多渠道融资,力争到2009年底完成百分之八十的改造量。
内蒙古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经验
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根据自身实际,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先近后远、集中连片的原则,选择改造模式,落实项目。改造类型包括居民住宅、学生宿舍等;改造内容包括外围护结构保温(屋顶、外墙、门窗、楼梯间)、室内供热系统改造、热计量装置安装、室外供热管网改造等。2008年,改造面积76.8万平方米。
巴彦淖尔市,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与街景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结合城区新、亮、美工程同步改造。成立了由建委、街道办事处、供电、电信、铁通、网通、有线电视、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协调机构,把涉及到的问题一并解决,既可避多次扰民,又减轻了财政负担。包头市,在同一热源范围内集中改造;选择国有大型企业职工居住区,由包钢组织实施改造工作并负担一部分改造资金,既给企业职工办了好事,又减轻市财政负担。乌海市,依托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改造,减轻了大量的群众动员工作。鄂尔多斯市,结合城市供热管网改造同步进行。市、区两级的建委、房管局联合行动,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并明确改造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区两级各承担50%。呼和浩特市,结合解决住户长期反映的供暖问题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