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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2009年扩大流感监测网络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2009年扩大流感监测网络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鲁卫疾控字〔2009〕85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控中心:
  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2009年扩大流感监测网络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09〕76号)转发给你们(请从省卫生厅网站www.sdws.gov.cn或省卫生厅疾控处公共邮箱sdswstjkc@163.com自行下载),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卫生部《2009年扩大流感监测网络项目管理方案》,充分认识项目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实施范围和主要内容。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分工,按照项目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项目人员、经费、培训、设施设备、试剂耗材等及时到位,保证各项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和哨点医院要按照项目管理方案中确定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全力做好各项工作。要严格保证流感样病例监测的范围和内容,及时做好暴发疫情监测及调查处理,认真做好实验室检测和送样工作,加强专业人员培训。省疾控中心要及时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三、加强经费管理,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2009年度扩大流感监测网络项目中央财政补助我省经费已经部分到位,我厅正在制定经费分配方案,近期将下发有关网络单位。这些经费在项目管理方案中规定很明确,主要是用于支持各网络实验室和哨点医院开展流感监测、暴发疫情处理、标本检测及人员培训等工作。各级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安排配套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项目工作质量
  项目管理方案要求,要加强对流感监测网络项目工作的督导、考核和评估工作。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本辖区的网络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我厅也将组织对全省不少于50%的网络单位进行督导检查,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并敦促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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