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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实施方案(2009—2010年)》的通知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实施方案(2009-2010年)》的通知
(赣卫中字〔2009〕22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实施方案(2009-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中医处。

  附件:江西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实施方案(2009-2010年)

江西省卫生厅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江西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实施方案(2009-2010年)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为确保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缓解我省广大基层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省逐步建立起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有效网络和机制,全面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专业技术水平,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55个县(市、区)的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面达到100%,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人掌握不少于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人掌握不少于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要通过培训,使中医药适宜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使农村基层都能普及常见病的中医药的防治知识,中医药在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广大基层人民群众能方便享受到“简、便、验、廉,安全有效”的中医药服务。

  二、推广范围

  经研究并报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确定推广范围为南昌县、新建县、安义县、西湖区、武宁县、瑞昌市、都昌县、彭泽县、湖口县、永修县、星子县、浔阳区、乐平市、珠山区、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分宜县、余江县、赣县、于都县、兴国县、瑞金市、宁都县、龙南县、信丰县、定南县、会昌县、樟树市、靖安县、高安市、上高县、铜鼓县、上饶县、广丰县、玉山县、弋阳县、铅山县、婺源县、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吉安县、吉水县、峡江县、新干县、安福县、永新县、泰和县、乐安县、宜黄县、南城县、南丰县、金溪县、东乡县等55个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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