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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卫生强基工程督导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卫生强基工程督导方案》的通知
(鲁卫办字〔2009〕67号)


各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促进全省卫生系统认真落实《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实施“卫生强基工程”的意见》(鲁卫办发[2009]5号)文件精神,加快实施“卫生强基工程”步伐,根据厅领导的指示,决定对全省“卫生强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督导。现将《全省“卫生强基工程”督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八月十八日

全省“卫生强基工程”督导方案

  为促进全省卫生系统认真落实《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实施卫生强基工程”的意见》(鲁卫办发[2009]5号)文件精神,加快全省实施“卫生强基工程”步伐,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卫生强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督导,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的
  实施“卫生强基工程”,是省厅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是落实医改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卫生人力和技术向基层流动,促进卫生事业固本强基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加强督导,督促各地、各单位积极实施“卫生强基工程”,落实定点帮扶各项任务,同时了解基层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督导内容
  ㈠工作进度及效果
  1、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卫生强基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设立和运行情况,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制定情况,工作启动、宣传、部署等情况。
  2、确立帮扶关系:省(部)属、市级医疗机构与各县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机构、各县级医疗机构与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建立帮扶关系情况,各帮扶单位间的工作对接和协商情况,帮扶计划制定情况,协议书签订情况,帮扶单位在受帮扶单位挂牌等情况。
  3、人员下派:帮扶人员到位开展工作,主要包括下派人数、专业、职称等情况。
  4、工作开展:帮扶人员的坐诊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开展新项目、新技术情况,帮助建立新科室、新专业情况,健全规章制度情况,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情况等。
  5、相关措施落实:各地、各单位对下派人员福利待遇及管理措施等的落实情况。
  6、帮扶效果:受帮扶单位门诊、住院人次变化情况,业务收入变化情况,当地群众满意度情况。
  ㈡存在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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