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专项补助经费,按照每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助20万元、每处社区卫生服务站补助10万元的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由市和县区财政分层次给予补助。
(2)设立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自2009年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按辖区服务人口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筹集。
(3)设立社区常用药品零差率销售专项补助经费。由同级财政按辖区服务人口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4)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专项补助经费。 |
烟台市 | 芝罘区 | 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 | (一)区成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芝罘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评委员会,制定绩效考评方案,具体负责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的考评工作。
(二)成立芝罘区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委员会,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在运行、监管、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步骤。
(三)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在工作过程中加强阶段性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
潍坊市 | 奎文区 | 到2009年底,全区完成重点联系区第一周期的工作任务。在社区卫生服务规划、筹资与补偿、运行机制、绩效考核、人才吸引、服务模式及医疗保障有效衔接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 (一)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科学、稳定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和筹资机制。开展收支两条线、支付方式改革等试点,使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有序、持续健康的进行。
(二)加强机构管理与绩效考核。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吸纳社区居民参与民主监督;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试行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特点的收入分配方法。 |
济宁市 | 市中区 | 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基线调查为契机,针对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通过积极创新和实践,建立有力、有序、高效的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 | (一)加大政府财政扶持力度,建立科学、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在省、市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按照3元/服务人口的标准进行补助。建立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成立购买服务管理委员会和绩效考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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