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一)突出发展三大行业。根据服务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继续抓好商贸、金融、物流、信息、科技、商务、旅游、文化、房地产和社区服务等与经济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10大重点行业发展。近期要突出抓好以下三大行业:
  一是现代物流。结合贯彻实施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尽快编制出台我省物流业发展行动方案。围绕港航强省建设,大力推进港口物流发展,加快编制《宁波-舟山港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煤炭、矿石、石油、成品油、粮食等大宗商品物流体系,大力发展以保税物流为重点的国际物流体系,逐步将宁波-舟山港建设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引进和培育现代物流骨干企业,鼓励和支持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是服务外包。顺应国际产业布局的新变化,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加快提升我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能力。围绕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两种主要形式,重点发展软件、信息、金融、物流、人力资源、研发设计等领域的服务外包。从地区发展实际出发,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差异化发展战略。杭州、宁波、嘉兴等城市应加快整合软件企业、高校和相关研究机构,打造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基地。其他服务业外包产业发展基础相对薄弱的城市,应寻求比较优势和发展机遇,确定发展目标,予以重点突破。
  三是商贸综合体。集购物、旅游、娱乐、休闲、餐饮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商贸综合体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发展前景好;同时,我省商贸和旅游业发展基础扎实,为商贸综合体发展提供了较好条件。要加强规划引导和典型示范,大力推进商贸综合体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加大创新力度,以购物、旅游等为中心,积极推进多种形式、不同规模的商贸综合体建设和发展。
  (二)突出抓好“三个一批”工作。围绕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着重做好服务业企业的分离、引进和提升工作。一是分离发展一批。在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措施,着重推动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确保完成今年新增分离试点企业1000家的目标任务。二是引进移植一批。鼓励引进国外知名的服务企业,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加大与中央直属企业和国内大型服务企业的对接力度,鼓励其到我省投资发展各类服务业。三是整合提升一批。鼓励服务企业并购重组,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探索建立省级重点服务业企业培育和联系制度,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性和竞争力的服务业企业,作为省级服务业重点企业,加大培育和支持力度。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