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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2010―2014)》的通知

  6.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缺乏统筹,信息化提升司法行政职能的作用发挥不明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标准不统一,规范不统一,资源重复分散。各业务处室业务工作缺乏信息化支撑,目前70%以上的司法行政业务没有实现信息化。信息化对提高业务工作效率不能形成有效支撑,尚未实现对司法业务流程的充分优化。司法行政基础工作与信息化没有形成互动机制,信息化带动司法行政职能转变进程较慢。尤其是业务系统在区县司法局和司法所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基层司法所工作强度大。司法行政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有一定滞后,资源整合与共享程度较低。据统计,政法系统其他部门急需律师、公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司法鉴定等业务数据,司法行政信息共享和流程整合创新等瓶颈急待突破。
  7.信息化资金投入不足。缺乏有效的信息化投入机制,造成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市司法局信息化总资产约1500万左右,区县司法局信息化资金投入极少),进一步拉大了与北京市其他委办局特别是公检法等部门的信息化水平差距。
  (三)形势与机遇
  未来五年是我国信息化迎来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党中央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十六大报告中将推进信息化作为我国面向新世纪的战略举措,明确提出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要求“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十七大报告根据新世纪新阶段的时代要求,对我国信息化发展赋予了新的重任,将信息化作为与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并举的重大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还要“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将“公共服务”明确为电子政务的一个重要职责。
  首都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速,将带动包括北京市司法行政在内的首都各行业和各部门信息化工作取得新的进展。通过实施《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北京市将建成全面满足现代城市发展的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取得突破性进展。电子政务将逐渐成为政府履行职能的基本手段,成为政府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创新的有效工具,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城市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全面发挥作用,有力支撑法治政府建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北京市司法行政“四大体系”建设工作思路,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以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为牵引,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带动北京市司法行工作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未来五年,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充分体现“规划先行,基础为重”的建设方针,以服务全市政法工作大局为指针,统筹市司法局、区县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信息化推进的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制定信息化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贴近需求、提升应用。坚持“应用带动、逐步推广、全面提升”的建设思路,面向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需求,以应用为重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依托,加快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资源的数字化、标准化、网络化建设。将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每个步骤、方法与司法行政工作需求实际相结合起来,突出协同性、适用性,使业务需求得到明确、规范实现。
  --安全可靠、务求实效。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提升信息安全意识,提高信息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推动信息化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良性互动,切实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的业务管理、决策支持、应急处理等行政能力,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推动作用作为衡量信息化成效的关键指标。
  --服务公众,服务业务。不断提高信息化服务公众、服务业务意识。充分利用并不断完善北京市司法行政对外服务网站建设,提升对公众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充分梳理并挖掘信息化服务业务工作流程与功能,提升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服务效果和能力。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司法行政纵向网络,实现与市委相关单位信息资源共享和协同办公,实现全市各级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办公自动化、信息资源电子化、决策分析科学化;形成满足司法行政、司法监管与社会服务工作要求的,标准统一、高效快捷、功能完善、覆盖面广、安全可靠、面向长远发展的司法行政信息化体系。最终实现宏观管理微观化,司法业务程序化,司法监督规范化。有效扩大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深度,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管理效率,加大司法行政工作监管力度。
  2.具体目标
  2012年底,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包括市局、区县和乡司法所)的核心业务100%依托信息化手段支撑;2013年底,全部业务100%依托信息化手段支撑;2014年底,基本实现“1网、1中心、2平台、12项业务应用”的工程建设目标。使北京市司法局的信息化成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使北京市司法局的信息化走向成熟、良性的发展道路。从而为最终实现司法行政办公网络化,司法行政业务数据电子化,司法行政业务流程智能化,司法行政管理规范化,司法行政决策科学化奠定基础。
  --建设1个纵向业务专网。依托北京市有线政务外网,建设一个覆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宽带信息传输纵向业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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