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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2010―2014)》的通知

  1.教育矫正。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和帮教安置部门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助教育。以及监狱机关对在押罪犯的教育改造、劳教机关对在教人员的教育挽救。包括社区矫正业务、帮教安置业务、监狱综合信息、劳教综合信息。
  2.化解矛盾。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宗旨而构建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包括司法所管理、人民调解业务。
  3.法律服务。通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各项法律服务资源,依法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法律咨询、代书、刑事案件辩护、和民事案件代理以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让广大市民获得快捷、周到、满意的法律服务。包括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鉴定、司法考试、法律援助等。
  4.法制宣传。实现对法制宣传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和宣传形式的信息化、科学化管理。
  5.机关工作是横跨各业务的协同和综合,包括财物管理、队伍建设、党建工作、教育培训等。

  图4-3 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应用系统框架(略)

  6.辅助决策业务借助数据仓库、OLAP、模型技术,将大量用于事务处理的业务数据库数据进行清理、抽取和转换,并按决策主题的需要进行重新组织。实现包括帮教安置、社区矫正、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和律师等常规主题分析。监狱、劳教监管实现对监狱局、劳教局的管理人员、服刑人员、劳教人员及业务管理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并将分析数据进行保存、处理和提炼,为局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建立完善的信息传输纵向业务网络。
  改造现有三级网络,将18个区县司法局和319个乡镇司法所、25个公证处和主要直属事业单位全部接入北京市政务外网,建成覆盖市司法局、区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的三级信息传输纵向业务网络,实现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协会、25个公证处、各区县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与北京市司法局之间高速宽带、安全稳定的网络连接。
  2.建立司法行政地理信息系统。
  直观、形象地在电子地图上反映出司法行政相关工作机构的地理信息及其他相关业务信息,为司法行政系统内的协作和联动创造条件,并为司法行政系统综合服务平台以及其他各类业务应用系统提供地理信息条件保障。
  (二)加强信息化规章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数据标准
  依据司法部和北京市信息化建设相关规定,制定并完善司法行政信息化规章制度,指导信息系统建设、运维和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宣传贯彻《首都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和《北京市电子政务总体技术框架》,严格按照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进行操作。联合司法行政相关业务部门,梳理司法行政业务流程,研究制订司法行政业务数据标准、系统接口标准和相关数据格式,建立司法行政行业信息化标准体系,为各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打好基础,推动司法行政信息化高效快速发展。
  (三)加快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1.依托北京市司法行政网搭建面向公众的对外服务平台。
  不断加强“北京市司法行政网”建设,丰富网站内容,满足公众需求,拓展在线服务功能,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将其建设成为司法行政系统的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对外宣传、政务公开、网上办事”等功能,突出时效性,使之成为传递政策和政务活动信息的重要窗口,成为联系群众、为民办事的重要渠道。
  2.依托北京市司法局内部办公网搭建面向司法行政人员的对内服务平台。
  在北京市电子政务统一框架下,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更新、交换和共享机制。按照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的原则,以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为依托,将12项业务应用整合到内部办公网,构筑统一的面向司法行政人员的对内服务平台,实现市司法局、区司法局、司法所的统一司法行政综合网上办公。
  (四)加快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和机关工作信息系统建设
  根据业务需求,完善律师业务、社区矫正管理、司法考试管理等已建信息系统。建设公证业务、司法鉴定业务、公益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管理、帮教安置管理、法律援助管理、法制宣传管理、监狱信息管理和劳教信息管理等一批信息系统,使司法行政业务100%实现信息化管理。
  整合财务管理系统和干部管理系统,新建教育培训系统、党建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机关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五)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1.规范完善数据库建设。
  加强信息资源规划(IRP),规范数据管理。建设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立信息资源管理机制。建设综合数据服务中心,实现局内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各项业务的协同处理。继续完善政策法规数据库和律师服务数据库,新建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基础数据库、公证管理数据库、社区矫正数据库、帮教安置数据库、律师管理数据库、人民调解数据库、法律法规数据库、视频会议数据库、综合管理数据库等数据库,将上述基础数据库集中到局综合数据服务中心,并在此基础上开发供各业务部门应用的专业数据库。
  2.加强数据共享利用
  根据信息开发和交换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信息交换和共享制度,统一接口标准和数据库格式。
  加快实现北京市司法局与各区县司法局、司法所和监狱、劳教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实现司法局与北京市不同政府机构的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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