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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2010―2014)》的通知

  (3)建设法律援助管理系统
  实现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包括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名称,地址,办公电话等基本情况信息)及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援助案件办事情况的全程管理。
  (4)建设法制宣传管理系统
  实现对法制宣传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和宣传形式的信息化、科学化管理。
  (5)建设监狱信息管理系统
  实现对监狱局的管理人员和服刑人员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并将分析数据进行保存、处理和提炼,为局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6)建设劳教信息管理系统
  实现对劳教局的管理人员和劳教人员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并将分析数据进行保存、处理和提炼,为局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7)升级改造司法考试管理系统
  将现有的司法考试管理系统整合到局统一的内网平台,实现数据的安全存储和有效利用,并对司法考试的组织工作,对取得证书的考生档案和颁发证书的登记备案等信息实现科学管理。
  (8)整合公众办事服务平台和内网办公平台
  一是在12项业务应用基础上,依托北京市司法行政网,建立统一的面向公众的办事综合服务平台,增强和改善司法行政系统对外提供服务功能。二是将12项业务应用和机关工作系统统一整合到内网办公平台,12项业务实现单点登录,其他机关工作管理系统实现统一入口,方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办公。
  (二)第二阶段(2013-2014年)
  1.加强数据采集和信息共享,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1)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基础数据库
  建立覆盖整个司法行政系统的人员基础数据库,实现对人员接收、调转、任用、考核等管理。
  (2)教育培训系统
  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依托教育培训系统,开展网上学习、培训、考试、调查、交流和资料查询等教育培训活动,同时教育管理部门进行教培管理、组织考试、训练、竞赛、考核等工作。
  (3)党建管理系统
  建立司法行政系统党建管理系统,加强市、区县、支部对律师党员的动态管理,通过网络即时了解律师党员的组织关系变化信息、律所党员的重大活动信息、党员培训教育情况以及对律所的奖惩情况。方便支部、区县和市局对辖区内的信息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党员的动态情况,有效规范律师的基层党支部建设,提高党组信息化管理水平。
  (4)统一档案管理系统
  建立全局统一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业务、收发文、档案一体化”,即业务系统中产生的文件与档案管理相结合,收发文结束后直接进入档案管理,避免信息的重复录入、防止了由于手工操作引起的错误、提供了工作效率,保证收发文和档案数据一致性。在核心业务电子化和档案数字化的基础上,加强业务管理和档案管理之间的关联,发挥数字档案的优势,综合利用档案库中的资源,为业务管理提供服务。
  (5)完善领导决策系统
  根据领导决策系统现状,分析、整合、提炼司法行政决策信息,以一定的数字模型辅助决策能力的提高。深度挖掘司法行政各部门的领导决策信息,提升信息化在各部门领导决策中发挥的作用。
  (6)数据存储与容灾备份系统
  数据存储与容灾备份系统作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物理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按照国家关于数据容灾备份标准的要求,通过自建和采购第三方的存储备份服务,在同城异地启动司法数据存储备份系统建设,实现数据级备份。
  2.司法行政综合数据服务中心建设
  建立集中的数据环境,将数据备份设备、数据存储设备、高可用系统、数据安全系统、数据库系统等组件集成作为一个整体运行,提供安全、可靠、可用和可维护的数据服务。建立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实现对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资源的分类浏览、检索功能,为业务应用中的资源查询提供服务支撑。建立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市司法局、区县司法局和司法所三级对信息共享和交换应用服务的调用;实现与市司法局协作单位的外部系统、异构数据结构等的数据交互、共享和整合。满足北京市司法行政各单位信息资源共享、各项业务协同处理的需要。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要看到信息化建设不只是信息技术在司法行政领域的推广和应用,也不只是简单地将现有职能和业务流程电子化或网络化,而是实现司法行政职能转变的重大创新。
  1.成立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领导小组
  积极贯彻落实信息化工作的“一把手工程”精神,充分发挥北京市司法局信息化领导小组的作用。建议成立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统一归口管理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司法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信息化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计财、人事、行政、信息化、主要业务部门一把手组成。领导小组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司法部、北京市对信息化工作的部署,依据《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信息化建设,制定实施计划、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年度建设计划,综合推进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不定期召开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当年信息化工作;遇有司法行政信息化重要问题时需经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发挥信息化专家咨询队伍的作用,提高领导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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