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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2010―2014)》的通知

  信息化领导小组密切跟踪信息化建设规划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做出必要调整。
  2. 市局设立信息化管理工作机构
  在北京市司法局成立专门的信息化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一是市局信息化机构对全市18个区县司法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工作具有指导、协调和管理职能,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二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合理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岗位,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工作的正常进行。
  3. 区县司法局和直属单位设立信息化工作岗位
  一是区县司法局和直属单位设立专职信息化工作岗位;二是区县司法局和直属单位至少引进一名专职信息化工作人员,确保信息化推进和业务应用顺利进行。三是鼓励区县司法局组建信息化工作机构。
  4. 组建信息化专家委员会
  组建熟悉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和信息化工作的专家委员会,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指导。专家委员会是信息化领导小组和信息中心的咨询机构,成员由领导小组聘任,可聘请如司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财政局等信息化方面专家。在制定规划、政策法规及重大工程项目方案的立项论证,中期评估及验收等关键环节发挥作用。
  (二)完善信息化建设的推进方式
  解放思想,加强创新,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不断深化信息化工作方式的创新。一是加强信息化管理部门联动,深化计财、信息化管理、业务处室等部门的协同机制;二是加强信息化项目前期论证和后期绩效考核,通过加强前期论证,解决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和适用性等问题;通过后期考核,加强已建系统的推广应用力度,提高系统的应用效果。三是完善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包括招标、监理制度、测评制度、验收制度。四是探索和推动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市场化机制,不断规范外包、分包、采购等制度,推动信息化职能要由技术支撑向技术管理转变,其技术支撑职能逐步转由专业公司承担,提高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的集约化程度和专业化程度。
  (三)加强项目的论证、总体设计和科学管理
  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项目涉及面较广,在实施过程中往往需要多个相关处室或部门共同参与建设,为保障项目能够系统有序地开展,要特别注意加强对项目的前期论证、总体设计和科学管理,要充分考虑项目的继承性和可延续性,主要项目之间的依存关系和顺序关系,注意技术标准的互联互通和数据资源的交换共享。加强组织建设,坚持“服务发展需求,整合共享资源,综合集成应用,提升整体效能”原则,加强应用培训和推广工作。
  为保障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拟采用分类管理、强化责任、加强考评等策略。一是分类管理。针对项目不同建设背景,项目按开发、升级、改造三类进行管理。二是强化责任。明确信息化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责任,信息化部门主要负责的建设和维护,业务部门主要负责提出业务需求和组织推广应用。三是加强考评。总体方案充分论证、强化验收测评环节、加强IT审计和绩效考评管理。
  (四)加强信息资源管理
  按照有序采集、适度集中、加强开发利用的原则,建立司法行政信息资源管理体制,建立并逐步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体系。一是规范采集机制,办公室和信息化等部门要制定司法行政信息资源采集目录,制定从申请、审查、协调、备案到监督的采集工作流程规范,明确采集责任、分工、程序和标准。二是健全共建共享机制,推进数据中心建设,深化全市司法行政基础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统筹建设,启动市司法局和区县司法局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三是规范开发利用机制,鼓励对信息资源进行市场化开发,但应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评估。四是建立健全评价机制,把信息资源采集、共享、开发利用纳入信息化建设内容。
  (五)加大信息化资金投入力度
  多渠道筹措信息化建设资金,争取市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各单位自身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切实推进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设立信息化发展专项基金,扶持信息化应用和试点。加强信息化项目和资金管理,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规划保障投资概算详见附件。
  (六)加强全员培训和队伍建设
  加强信息化知识普及。提高领导干部,尤其是各机关“一把手”的信息化意识,使信息化工作在各机关得到应有的重视,确保信息化各项工作要求得到顺利贯彻实施。
  加快培训体系和机制的建立,完善培训制度。加强各级领导、普通工作人员和乡司法所基层人员的信息化培训,每年完成10名处以上领导、100名机关行政人员、200名基层司法所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基层司法所人员要进行定期轮训。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人员培训和交流制度,加快培养一支既精通信息技术,又熟悉司法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附件:1.规划保障投资概算
  2.参考文件

  附件1:
  规划保障投资概算

阶段

顺序

项目名称

概算(万元)

备注

 

1

纵向业务网络改造工程

1500

 

2

机房设施完善

150

 

3

政法民生热线工程

600

 

4

数字证书应用工程

200

 

5

司法行政地理信息系统

500

 

6

软件正版化工程

100

 

7

公益法律服务系统

500

 

8

人民调解管理系统

200

 

9

法律援助管理系统

400

 

10

法制宣传管理系统

500

 

11

监狱信息管理系统

100

 

12

劳教信息管理系统

100

 

13

司法考试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300

 

14

网上办事综合服务系统

500

 

15

司法行政信息化标准制订

200

 

合计

 

5850

 

 

2013-

2014

1

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基础数据库

500

 

2

教育培训系统

200

 

3

党建工作管理系统

200

 

4

档案管理系统

600

 

5

数据存储容灾备份系统

800

 

6

司法行政系统综合数据服务中心

1000

 

7

完善领导决策系统

400

 

合计

 

3700

 

 

总计

 

9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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