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局机关工作职责调整顺利进行,保证机关顺畅运转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要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搞好工作交接。各处室要根据工作职责调整情况,及时做好交接工作,防止发生工作脱节,确保工作不断不乱。
2、确保落实到位。10月9日起,各处室实施新的工作职责,并按照下半年重点工作要求,抓好落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3、加强联系指导。各处室要按照调整后的职责分工,与各区县粮食局和有关单位加强沟通联系,指导工作开展,促进行业发展。
上海市粮食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 件:
上海市粮食局处室职责
办公室职责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局机关各处室的工作。
2、负责安排局领导召开的各类会议和参加的重要活动,做好大、中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起草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草拟有关全局性、综合性的文件和重要会议的领导讲话稿等。
4、负责办理来文收发、批转、分办和局发文件、信息、情况反映等各种材料的核发工作。
5、负责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督查以及信访、提案、档案、机要、文印、国家安全、保密与密码管理等工作。
6、局信息中心负责粮食流通信息化建设、局机关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工作。
7、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财产管理、后勤服务、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防火防台防汛等工作。
8、负责粮食流通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处职责
1、研究起草粮食(含食用油,下同)流通、粮食储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2、研究提出本市粮食流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3、研究提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4、负责指导、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5、负责开展全局性的粮食政策调查研究,并提出可行性意见。
6、负责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局有关规范性和契约类文件的会审工作。
8、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工作、参与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