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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确定市级机关干部临时周转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确定市级机关干部临时周转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青价格[2009]165号 2009年8月27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市级机关干部临时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青房组字[2008]8号)和《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1994]4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机关干部临时周转住房30套,每套住房84.24平方米,共计2527.2平方米。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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