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严格问题督办催办制度,落实和强化工作责任。要对前一阶段已办理的问题进行跟踪回访,防止问题反弹。各省辖市每个季度对重点服务企业现场办公或巡回服务一遍,进一步排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全年解决问题率或答复率达到100%。实施困难企业帮扶工程。各省辖市要对全省停产半停产的1979户企业,逐户进行调研,分析困难原因,落实对口帮扶责任,分门别类制定脱困措施。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要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复产无望的企业促使其关停并转。各地要认真落实“五缓四减两补贴两协商”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定队伍,保持社会稳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允许缓缴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使用就业专项资金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鼓励和引导职工与企业依法平等协商解决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
五、进一步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进一步扩大产销对接范围,组织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产销对接。下半年,继续协调开展省内企业与企业之间、重点项目和生产企业之间、工业企业与商业企业之间的产品对接,支持工商联手共同开拓市场。省工信厅、商务厅、卫生厅等部门组织省内医药产品招标现场会、政府集中采购会和装备制造、轻纺食品等专业产需对接会等。在家电、摩托车下乡、农机补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中扩大省内产品市场占有份额。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如数兑现对旅游企业的奖励和补贴政策,深入落实促进房地产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级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优势出口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和贴息补助力度,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落实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扩大“先退后审”和“边退边审”范围。
六、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困难
各金融机构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贷款门槛,丰富信贷品种,创新贷款方式,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年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和上一年增速。要落实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贷款条件。省政府金融办要会同工信厅等部门协调督促银行选择1000家中小企业,组织银行开展一对一辅导,设立绿色贷款通道,尽快发放贷款。继续抓好银企对接,召开分类型、分层次银企对接会,着力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各级政策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作用,原则上,各省辖市级担保机构服务企业数量下半年不少于50家,各县(市、区)级担保机构服务企业数量下半年不少于30家。采取措施进一步扩大企业上市融资、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