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可达性分析
2009年全市共实施67个减排项目(以企业个数统计),其中COD减排项目26个,全部完成后,可实现减排COD8103.6吨;SO2减排项目41个,全部完成后,可实现减排SO226714.3吨,能够完成我市确定的COD、SO2分别需削减5565.4吨和15074.8吨的目标。
七、保障措施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责任落实。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原则,把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检验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标准,把污染减排年度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要对减排项目实施动态监管,及时掌握所辖减排项目的进展情况。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来抓这项工作,保证工作需要。要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减排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加快产业升级,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上大压小的产业政策,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实现污染物减排的重要手段,加快关停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火电机组、立窑水泥生产线步伐,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在采取行政手段的同时,更多地运用市场手段,加大相应优惠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力度,健全和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提高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积极性。
(三)突出重点,强化减排措施。一是挖掘新的减排项目。各区(市)要督促发改、经贸部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列入关停淘汰计划的项目进行清查,进一步挖掘减排项目。二是狠抓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和运行。市建设部门要抓好对市直污水处理厂的管理,重点解决好汇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低和进水浓度低的问题。各区(市)要进一步解决污水处理厂管网不配套、进水浓度低、水量不稳定等问题。全市燃煤电厂要改进脱硫工艺,循环流化床锅炉要全部增加炉外湿法脱硫,同时要全部安装脱硫DCS系统。
(四)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把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作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控制新增污染源的关键环节来抓,在建设项目审批中坚持“四个不批”。把总量削减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对完不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区(市)、企业,实行“区域限批”和“企业限批”,停止审批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要加强对重点企业、污水处理厂和河流断面的监测,强化日常监管。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责任人,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09年度全市治污减排项目表由市环保局另行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