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定支持重点,创新信贷模式
1.明确信贷投向,突出支持重点。加大对成长型中小企业创业、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青春创业、退役军人创业、妇女巾帼创业、个体工商户二次创业,以及创业培训和孵化基地的金融扶持力度。
2.创新信贷模式。各金融机构要在巩固和发展传统信贷业务的同时,结合创业主体的不同特点,进一步细分市场和业务,不断创新信贷模式,开发新的适合全民创业的信贷品种。
(1)积极推行“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相结合的模式。即有关部门提供与贷款相配套的创业培训和项目,担保中心提供担保、合作银行提供贷款。将政策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扩大到各类创业主体,进一步扩大贴息和授信额度,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由2万元增加到3-5万元。
(2)积极推行个人创业贷款模式。各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商业性初始创业者个人贷款业务。依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通过扩大授信额度、降低担保条件、提供利率优惠,开发个人助业贷款业务。对已经营两年以上,具有较为成功的经营经验和良好的经营状况,信用记录良好的成长型微、小型项目,将贷款额度增加到5-10万元。
(3)积极推行双贷双保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模式。以农民创业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为贷款对象,通过对合作社评级授信,由合作社统一担保,法人及社员分别承贷。社员按比例缴纳贷款风险担保基金,农信社根据基金规模确定合作社社员授信总额度。社员间可自愿组建联保体,根据社员资信及信用状况,实行1-30万元的差额授信。
(4)积极推行农民工创业资金互助合作社+农信社贷款模式。探索推行信贷资金+互助资金、财政资金“1+2”创业扶持模式。通过互助资金和财政扶持资金捆绑,组成互助合作社营运资金和担保基金,农信社以担保基金1:10比例分别给予互助合作社整体授信和农民工个人授信。农民工5000元以下小额融资需求,社员内部互助借款;大额信贷需求,经互助合作社初审、推荐,承诺基金担保,由农信社发放助业贷款。农信社对互助合作社社员贷款利率在原上浮幅度的基础上,给予下浮10-20%的优惠。
(5)积极推行小企业信用联盟+创业带头人授信贷款模式。对大学生创业,由3-5家企业组成信用共同体,推行小企业信用联盟+创业带头人授信贷款,每家分别授信30万元、颁发《企业法人贷款证》,期限二年,实行余额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周转使用。
(6)积极推行就业基地+担保机构+信贷模式。落实国家出台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加大对当年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30%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发放力度,支持一批创业企业发展壮大,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吸纳就业人数,按照人均不超过3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额度提供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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