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南京大学等9所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批复

  6. 提前一年修满学分毕业的,少收一年的专业学费。
  第三条 缴费时间
  1. 新生在入学报到时缴费;
  2. 在校生于每学年开学注册前缴清。
  第四条 缴费管理
  1. 学费按“学年初预缴,学年末结算,毕业时清算”的方法进行管理。每学年开学前一般本科专业学生预交学费13000元;艺术类专业学生预交学费15000元。
  2. 学院每学年末按学生所选课程的学分数结算学分学费。学生学费结算公式为:
  (1)本学年应缴纳学费额=学年专业学费+(单位学分学费×本学年修读学分数);
  (2)本学年学费结余额=上学年学费余额+本学年预缴学费额-本学年应缴纳学费额。
  3. 每学年结算后,凡属学费不足的学生,应于下学年缴费时,同时补足上学年不足金额;凡属学费结余的学生,仍按规定标准交费,结余学费并入下学年结算。
  4. 凡未经过学院同意,不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的学生,不得办理注册手续,教育部学信网上注明“暂缓注册”,该学生该学年所取得的课程学分作废。
  5. 学院于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对所收学费按学生个人清算。学费清算公式:
  毕(结、肄)业结余学费额=累积已缴学费额-累积应缴纳学费额。
  6. 凡属学费结余的学生,学院财务部在学生毕(结、肄)业前按学生个人退还结余款;凡属学费不足的学生,在毕(结、肄)业前,必须在缴清所欠学费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条 本规定于09-10学年开始实行。并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执行。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院财务部、教学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09级本科各专业学分制收费标准
        
院系专业及方向毕业时要求总学分单位学分学费(元)总学分学费(元)每学年专业学费总专业学费(元)总学费(元)
计算机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851001850083753350052000
机械工程学院自动化1851001850083753350052000
电子工程系电子科学与技术1851001850083753350052000
电子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1851001850083753350052000
电气工程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851001850083753350052000
土木系土木工程1851001850083753350052000
土木系工程管理1851001850083753350052000
土木系交通运输1851001850083753350052000
经济管理系国际经济与贸易1851001850083753350052000
经济管理系物流管理1851001850083753350052000
经济管理系电子商务1851001850083753350052000
经济管理系会计学1851001850083753350052000
经济管理系市场营销1851001850083753350052000
经济管理系财务管理1851001850083753350052000
经济管理系公共事业管理1851001850083753350052000
机械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851001850083753350052000
建筑与艺术系艺术设计18510018500103754150060000
建筑与艺术系动画18510018500103754150060000
化工与制药系化学工程与工艺1851001850083753350052000
化工与制药系制药工程1851001850083753350052000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为适应学校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制收费是指适应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的需要,按学生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学分制收费分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
  二、专业学费按学年计算,学分学费按学分计算。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学费为每学年4100元,非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900元。按照培养方案,各专业的毕业要求学分为180学分,学分学费的收费标准是每学分60元。
  三、学分制收费试行预收结算制,即每学年开学初按所学专业学年学费预收,在该学年结束时根据该生的专业学费和实际所修课程学分学费的总额按实结算。
  四、学生在所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以外要求加(选、辅)修其他专业课程的,可按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免收加(选、辅)修专业的专业学费。
  五、在校期间转专业的学生,如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在学年的第一学期发生的,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收取;第二学期发生的,则按转入、转出专业的标准,分别各收取一半专业学费。
  六、凡在校注册学生均按规定标准收取专业学费。学生提前一年修满学分毕业的,少收一年专业学费,提前一学期毕业的,退还半年专业学费。学生延期毕业的,已按学制年限收取专业学费的,不再收取专业学费。
  七、退学、开除学籍、转学、出国、休学等学生,如在学年第一学期一个月内发生的,全额退回当年专业学费的,超过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学期的退还一半;第二学期发生的,专业学费不予退还。
  八、在每学期开学后第3周,确定学生课程学分,作为学分学费的收取依据。学生因转专业、变动年级等原因,原已修课程的学分学费不予退还,不足的学分学费应予补交。
  九、学生经学校同意免修课程,免修带实验、实践环节的课程可按1/3学分学费标准收费,其他课程不得收费,也不得收取免修考试费等其他费用。
  十、考试不及格而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学校给予一次免费补考机会。对补考后仍不及格,安排重新学习,并按该课程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
  十一、未交清专业学费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申请,报学校学生处、财务处批准,办理学费缓缴手续后注册。未交清上学年学分学费的,考试成绩不予确认。学生应在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环节前缴清所有学费,否则,不能进入该环节。
  十二、结业生在结业后规定的期限内参加重新学习考试者,每学分学费按在校生标准收取。
  十三、本办法自2009级学生开始试行,其它学生按“老生老办法”执行。
  十四、本办法由财务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各专业学分制收费标准
院系专业及方向毕业时要求总学分单位学分学费(元)总学分学费(元)每学年专业学费总专业学费(元)总学费(元)
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8060108001900760018400
机械工程学院工业设计18060108001900760018400
机械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18060108001900760018400
机械工程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18060108001900760018400
汽车工程学院汽车服务工程18060108001900760018400
汽车工程学院车辆工程18060108001900760018400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18060108001900760018400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18060108001900760018400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8060108001900760018400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18060108001900760018400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8060108001900760018400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育技术学18060108001900760018400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8060108001900760018400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工程18060108001900760018400
化学化工学院应用化学18060108001900760018400
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工程18060108001900760018400
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18060108001900760018400
人文社科学院汉语言文学18060108001900760018400
人文社科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18060108001900760018400
外国语学院英语18060108001900760018400
外国语学院德语18060108001900760018400
外国语学院日语18060108001900760018400
教育学院教育学18060108001900760018400
教育学院应用心理学18060108001900760018400
经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18060108001900760018400
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18060108001900760018400
经济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18060108001900760018400
经济管理学院旅游管理18060108001900760018400
会计学院会计学18060108001900760018400
会计学院金融学18060108001900760018400
数理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18060108001900760018400
艺术设计学院艺术设计180601080041001640027200
艺术设计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180601080041001640027200
艺术设计学院摄影180601080041001640027200
艺术设计学院动画180601080041001640027200
艺术设计学院广告学180601080041001640027200
艺术设计学院美术学180601080041001640027200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