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服务亚运税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国税发[2009]277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服务亚运税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9月15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服务亚运税收工作方案
  我广州市将于2010年举办的第十六届亚运会,是继北京成功举办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后又一个由我国承办的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要求我市各级机关积极配合和支持亚运会的组织工作。由于亚运税收工作是整个亚运会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影响面广、政策性强、业务量大、情况复杂,且时间跨度长的特点,做好亚运税收的宣传、征管、服务工作,对进一步提升我市国税优质高效形象具有特别重要意义。因此为积极做好亚运税收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市局成立亚运税收服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罗维佳
  副组长:邓少兰、张弦
  成 员:由市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督察内审处)、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票证中心)、教育处、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信息中心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亚运税收工作的总体统筹组织协调。
  (二)市局亚运税收服务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税政业务组、宣传培训组、征管信息技术组3个工作组。其中:办公室设在所得税处,负责亚运税收工作的具体协调统筹。各工作组负责其相关具体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指导推进。3个工作组的牵头负责单位分别是国际税务管理处、办公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票证中心)、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
  1.各工作组的负责人及成员组成,见下表:
| 工作组名称 | 负责人 | 成员处室 | 
| 领导小组办公室 | 所得税处主要负责人 | (1)办公室 (2)政策法规处(督察内审处) (3)货物和劳务税处 (4)所得税处 (5)纳税服务处 (6)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票证中心) (7)教育处 (8)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 (9)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10)信息中心 | 
| 税政业务组 | 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 (1)政策法规处(督察内审处) (2)货物和劳务税处 (3)所得税处 (4)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 (5)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 
| 宣传培训组 | 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 (1)办公室 (2)货物和劳务税处        (3)所得税处     (4)纳税服务处 (5)教育处 (6)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 (7)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 
| 征管信息技术组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票证中心)主要负责人   | (1)货物和劳务税处 (2)所得税处 (3)纳税服务处    (4)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票证中心) (5)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 (6)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7)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