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劳务扶贫培训、新型农民培训、劳务品牌工程培训等项目为载体,大力实施10万农民工培训行动,按照市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年初下达的培训任务和巴府发[2008]1号文件精神,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培训资金,创新培训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对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积极探索将农民工培训向劳务输入地延伸的办法和措施,并给与相关扶持。(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农办、农业、扶贫、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和组织)
(五)鼓励扶持返乡农民自主创业。将返乡农民工创业的重点放在涉农生产、服务上。对有创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加强创业培训,以创业带动就业。在工商登记、准入条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比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执行。申办个体工商户,免收工商登记费。从2009年1月1日起,将近期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对失业返乡农民工从事种养殖业和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纳入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范围。对吸纳失业返乡农民工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享受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政策。支持失业返乡农民工利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以及闲置土地、闲置厂房和荒山、荒滩等场地回乡创业。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引导有创业愿望和条件的农民工进入园区。(责任单位:农办、国土、农业、工商、税务、中小企业、扶贫等部门)
(六)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其他公共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县(区)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收集各类岗位信息,组织免费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把对农民工的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妥善安排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并享受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有关待遇,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将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列入当地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时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的衔接。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文化活动,丰富返乡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劳动保障、农办、发展改革、教育、卫生、司法、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组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县(区)政府是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地要制定解决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具体方案,细化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具体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工作目标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结果有评估检查的机制。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农办要牵头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农业、林业、国土、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返乡农民工培训、就业、创业、维权等服务工作。
(三)加强督查督办。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县(区)对口联系,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并与当地政府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促进返乡农民工的政策措施;宣传提高技能素质的重要性,引导更多的农民工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典型,引导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
附件
巴中市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责任单位
| 返乡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
| 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及创业
| 农民工培训
|
合计
| 劳务品牌
培 训
| 农村劳动力
技能培训
| 劳务扶贫
培 训
| 新型农民
培 训
|
合 计
| 28000
| 24800
| 48400
| 8500
| 19000
| 3900
| 17000
|
市本级
|
|
| 5700
| 2700
| 3000
|
|
|
巴州区
| 9000
| 8500
| 12933
| 1500
| 5200
| 1050
| 5200
|
南江县
| 5000
| 4000
| 9375
| 1150
| 3500
| 925
| 3800
|
通江县
| 6000
| 4300
| 9417
| 1150
| 3300
| 950
| 4000
|
平昌县
| 8000
| 8000
| 10975
| 2000
| 4000
| 975
| 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