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清理整治散发小广告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205号)
各县、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开展清理整治散发小广告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南宁市开展清理整治散发小广告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治安和交通管理,以文明有序、整洁优美的市容市貌和良好的交通秩序迎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和2009“两会一节”等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对散发小广告行为的清理整治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我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发展良好势头”的工作大局,规范各式卡片和广告宣传单发放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减少交通隐患,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以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主导,工商、公安、城管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相互配合,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加强对主要街道、路口和公共场所散发广告类、名片类各式卡片和广告宣传单清理整治工作,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整洁优美的市容景观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清理整治散发小广告专项行动,在全市公共场所、主要街道、路口和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对散发卡片和广告宣传单人员进行宣传、劝导、教育;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依法进行查处,力争达到市区主要街道、路口和公共场所无散发卡片和广告宣传单违法行为的目标。之后,逐渐实现常态化管理,巩固完善、保持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建立和完善联动机制,使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三、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分管副书记、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城管局局长、市工商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