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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产品市场建设的意见

  (七)发展农产品现代物流业。应用现代流通理念,创新流通方式,加快专业化的第三方农产品物流企业发展。推动交通、运输、货运代理、仓储配送等专业性企业整合资源,构建以物流企业为基础,物流配送中心为节点,布局结构合理、运输畅达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加快培育一批自主品牌好、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农产品、农资物流企业,支持其开展“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在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加快建设以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探索发展电子交易、农产品期货交易,发展以农产品物流配送和农产品生鲜连锁超市为代表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方式。设立农产品、农资物流配送中心,通过规划和政策导向,引导各类资本联合投资,建立起以市场信息为基础、以产品配送为主业、现代仓储为配套、多方式联运为手段、商品交易为依托的“五位一体”规模化物流集散基地。加强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等行业的相互协作,鼓励联合投资、联合经营,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多种运输方式相互协调衔接的物流运输平台。加快建立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基础,集生活消费品、农资销售、农副产品收购为一体,统一配送为核心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步伐。

  (八)壮大农产品市场营销主体。按照“扶持大龙头,带动大产业”的思路,着力培养上规模、上档次的农产品、农资营销龙头企业。支持大型农产品、农资流通企业通过吸引中小型流通企业加盟或收购、兼并中小流通企业、农村连锁网点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引导和支持大型农产品营销主体、连锁超市与农业龙头企业、优质农产品基地建立长期的产销联盟,形成稳定的产销链。到2011年末重点培育大型流通龙头企业30户(其中,国家级10户、省级20户)和一批内外贸相结合、规模化经营的农产品营销企业及经营规范、面向农村的农产品、农资营销企业。按照“三多一少”,即:“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组织形态、多种营销方式、减少中间环节”的要求,整合农村基层商业、供销、粮食及个体经营资源;鼓励农业生产大户、运销大户注册为企业法人,成为农产品市场营销新型主体。积极培育、壮大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引导和帮助他们从单纯的农副产品交易向生产、加工、保鲜、贮运、营销等一体化经营转变。支持在农村建立以产品为纽带的各类协会、商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多形式提高农民参与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

  (九)规范农产品市场管理。按照“流通有序、规范、安全、高效”的要求,构建有利于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制度保障体系,消除行政壁垒、地方保护等各种分割市场的因素。加强治安管理,打击欺行霸市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为市场营销提供文明、安全、高效、和谐的经营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农产品经营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账、完善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建立规范化的储备制度,加强重要商品的运行调控,尽快形成政府委托储备与商业骨干企业滚动储备相结合的重要商品储备与调控体系。建立和完善一批无公害蔬菜、生猪、禽、蛋生产储备基地,最大程度地保障重要农产品的应急和供应,制定农产品市场突发异常波动应急预案,解决好市场运行中的各类突发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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