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润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雄 市发改委主任
谭玫瑰 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
王艳珍 市监察局局长
陈世平 市经委主任
刘志烈 市财政局局长
高 新 市建委主任
封 宁 市规划局局长
范卫东 市法制办主任
赖丙贵 市国土局副局长
杨如军 市国土局副局长
陈 友 市国土局副局长
廖 勇 市征地办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百日大会战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谭玫瑰局长兼任。
三、主要任务
(一)对部分已批准的批次建设用地进行区位调整。已批准的批次建设用地,因城市规划调整、原申报的土地用途或用地意向发生变化,或者项目选址有特殊要求以及重大项目、扩大内需项目建设需要等原因,确需对原批准的建设用地区位进行调整的,在满足拟调整土地尚未实施征地、拟调整区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拟调整规模不突破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三类住房”等民生用地面积不减少的条件下,由国土部门牵头,规划等相关部门配合,拟定区位调整方案逐级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对征而未供、项目不落实的批次用地,要依法调整用于新的急需建设项目,确保土地的有效供应和开发利用,防止出现土地浪费和闲置。
(二)加快征地拆迁工作进度。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项目建设年统筹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发〔2009〕35号),以推行征地拆迁包干制度为主要措施,加快出台实施《南宁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等10项配套政策,认真抓好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加快处理一批征地遗留问题、信访问题,进一步加快拆迁安置小区建设步伐,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征地拆迁工作进度,提高土地供应率,确保建设项目及时落地。
(三)加快重点项目用地上报审批。继续加强项目对接,进一步做好项目用地审批服务,督促业主单位及时完善项目选址和用地手续报批材料,确保报批材料质量,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完成重点项目用地上报审批,并加快完成2009年中心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组织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