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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南宁市“双保行动”节约集约用地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2.2009年8月30日前:完成对2009年已审批的批次用地批后实施自查;完成全部存量建设用地的清理,建立存量建设用地台帐,逐级汇总情况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3.2009年9月10日前:针对存量建设用地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意见。

  4.2009年9月25日前:完成批次建设用地区位调整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市里组成若干个督查组分别对所辖各县(区、开发区)进行督促检查;做好自治区督查组对我市督促检查的迎检工作。

  5.2009年11月1日前:依法对闲置土地进行处置;集中力量查处违法用地。

  6.2009年11月20日前:对各县、区、开发区百日大会战工作成果进行抽查;召开百日大会战总结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做好迎接自治区对我市百日大会战工作成果抽查的准备工作;将大会战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等情况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成效。各县、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百日大会战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清我市用地需求和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把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贯彻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项目用地报批和土地供应等各个环节中。各县、区、开发区要成立以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百日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百日大会战,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要把百日大会战摆在重要的位置,作为2009年下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集中人力、集中时间,确保取得成效。

  (二)主动做好用地服务,探索建立新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做好项目对接,摸清下半年新开工项目情况,确保项目用地;国土与发改、1180办、经委等部门加强协调联系,完善联合审批机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国土资源管理重大问题研究,积极探索土地管理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新举措、新办法、新机制。

  (三)实行盘活用地情况月报制度。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百日大会战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实行月报制度,从2009年9月起,每月3日前,将上月存量土地台帐、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等情况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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