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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商发〔2009〕97号)


各市(州、地)商务局、财政局:
  现将《关于开展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省商务厅商业发展促进处 张翔浩 吴俊
  电 话:0851-8555617 8555618
  传 真:0851-8555620
  联系人: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陈卫红
  电 话:0851-6837657
  传 真:0851-6827701
  附件:《关于开展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

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二00九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关于开展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290号)的精神,我省被列入开展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试点省份,为加强我省菜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试点工作,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经认真研究,并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㈠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为支持,坚持标准先行、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稳步推进,为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要,开拓市场、扩大内需、促进就业、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㈡ 工作目标。从2009年起,力争用三年时间,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工程,带动全省菜市场的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提高城市居民蔬菜消费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二、试点城市和项目要求
  ㈠试点城市。2009年我省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范围为贵阳、遵义、六盘水和安顺市以及各州(地)政府所在地城市的中心城市(区)和部分重点县城。
  ㈡项目要求。符合《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当地城市老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新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的规划要求,达到环境整洁、布局合理、价格大众化、商品品牌化、量器具统一、设施人性化、消费安全化的标准化菜市场,满足消费者放心购菜和便利购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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