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党委、政府要把促进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县级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县要制定解决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问题的具体方案,确保目标、责任、措施、人员、经费五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
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劳动保障部门发挥牵头作用,负责促进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的组织协调,民政、财政、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促进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和创业工作。
(三)完善联动机制
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工作的联动机制,将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社会救助申领条件与接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劳动情况相挂钩,形成促进就业的政策导向,鼓励和引导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积极就业。
(四)加强督查督办
各县要加强对促进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准确向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五)加强宣传报道
各县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就业援助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实现就业创业的低收入家庭典型,大力宣传用人单位吸纳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的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表:阿坝州促进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目标任务
附表
阿坝州促进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目标任务
单位:人
|
县 名
| 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
就业目标任务
|
马尔康
| 5
|
金川
| 20
|
小金
| 20
|
黑水
| 10
|
松潘
| 5
|
九寨沟
| 30
|
汶川
| 30
|
理县
| 10
|
茂县
| 5
|
阿坝
| 10
|
若尔盖
| 5
|
红原
| 5
|
壤塘
| 5
|
合计
| 160
|
附件4
阿坝州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州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帮助返乡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促进农牧民增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阿府发〔2009〕1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两个加快”和“一强一地两区”的战略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积极应对“5.12”汶川特大地震和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认真贯彻《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切实解决失业返乡农民工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阿府发〔2009〕2号)文件精神,通过大力开展技能培训,组织劳务输出、帮助实现就地就近就业、鼓励自主创业等措施,切实帮助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
二、工作目标
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帮助返乡农民工得到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组织实施万名农民工技能大培训;帮助4300名返乡农民工出州就业;帮助6100名返乡农民工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和自主创业。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返乡农民工监测网络。坚持州、县、乡、村逐级定期报送农民工返乡信息制度,全面掌握返乡农民工数量、培训愿望、就业需求。广泛采集用工信息并筛选整理,建立全州用工需求信息平台,充分发挥阿坝州政府网站、州劳动保障网和农民工就业服务等信息平台的作用,发布劳务信息,利用新闻媒体,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等多种方式,为全州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责任单位:劳动保障、政府驻外办事处等部门)
(二)拓宽返乡农民工就业渠道。州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指导各县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旅游业、民族特色加工、农畜土特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不断开辟新岗位,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在编制产业规划和下达项目计划时,要充分考虑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灾后重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以工代赈项目等建设中要特别注重带动返乡农民工就业。大力发展优势特色效益农业,鼓励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帮助返乡农民工实现就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发展改革、建设、交通、旅游、农业、林业、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政府驻外办事处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