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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辽宁省扩大流感检测网络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组织对本省的网络实验室、哨点医院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对网络实验室至少5名专业人员进行为期1周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技术、监测数据分析报告、项目管理等;对哨点医院相关科室至少10名专业人员进行为期2天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流感样病例登记报告、标本采集、储存和运输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省卫生厅
  1.负责全省流感监测网络的组织管理;
  2.组织制定和完善流感监测网络发展规划,组织对流感监测网络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1.负责本辖区流感监测网络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2.负责本辖区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与哨点医院的协调与管理;
  3.为本辖区流感监测网络运行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人力和物力保障;
  4.组织对本辖区流感监测网络工作的督导、评估和考核。
  (三)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流感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2.负责甲型H1N1流感感染病例的复核确认工作;
  3.定期(至少每月)对监测数据和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并上报国家流感中心和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向国家流感中心提供年度监测工作总结报告;
  4.对流感监测网络成员单位提供流感监测培训和技术指导;
  5.建立工作质量评价体系,定期(至少每年1次)对流感监测工作进行考核及评估,并及时报告国家流感中心及本级卫生行政部门;
  6.指导或参与流感样病例或流感暴发疫情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
  (四)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本辖区流感监测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2.负责将标本的采集、检测以及毒株的送检、保存管理等信息录入“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按要求妥善保存并及时上送标本和毒株;
  3.对本辖区流感监测网络成员单位提供流感监测培训和技术指导;
  4.指导或参与流感样病例或流感暴发疫情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
  5.定期与对应的国家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进行信息沟通与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其他非疾控机构的网络实验室应做好标本检测、保存和运送工作;参加各级流感监测工作培训,并对本实验室监测人员开展培训;定期与对应的哨点医院进行信息沟通,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国家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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